讷检动态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多举措推进环

环境保护领域

公益诉讼

自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保障公益诉讼工作落实的举措,把优化监督布局的质量和效果体现到保障市域生态环境建设的具体实践中,真正实现工作质效的不断提升。

01

扎实办理“4+1”领域案件

年至今,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规范经营业户74家,行政机关依法处罚药品经营业户5家;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督促清理城乡垃圾余吨,立案查处违法处理医疗废物案件12件;在资源保护领域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建设20处,追缴盗伐林木公益损害赔偿金10,元,补种树苗棵;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督促收回国有银行贷款损失1,万元;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域,及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挽回国有财产损失20余万元。

02

积极倡导恢复性司法理念

坚持把生态修复作为生态环保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生态司法保护功能,在讷河市茂山林场设立集警示、教育、引导、宣传、预防、亲民于一体的占地面积约17.5亩的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采取“谁破坏、谁恢复、谁治理”的方式,落实生态治理责任,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替代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生态环境,恢复资金由破坏主体责任人承担。在增加森林覆盖率、改良森林资源总量不减少,实现生态脆弱地区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同时,也为市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03

“内外结合”拓展线索来源

对内,完善案件线索移送与信息共享机制,统筹推动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在全院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对外,在年分别于与全市名村书记和80余名青年干部签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协议书》,聘任他们为公益诉讼情报员。同时,建立“县直公益诉讼情况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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