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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劉敬揚(謹言)先生賜稿,授權本公眾號以正體字發布。
有元一代,福建貨幣印鑄發行、流通使用的歷史,史志記載未免過於簡略且語焉不詳。諸如清道光年間,陳壽祺等編撰,同治戌辰春鐫正誼書院藏板之《重纂福建通志》卷五十三《錢法》所載,連同編撰者按語,若不計斷句標點,僅字。《重纂福建通志》載:“元成宗大德七年,鄭介夫奏民間所在私用舊錢,准作廢銅行使幾於半江南矣。福建八路純使廢錢交易。謹按,元初兼用交鈔、銀鈔。至元二十二年,右丞盧世榮始請依漢唐故事括銅鑄至元錢。二十三年中書傳旨,議更鈔用錢。武宗至大三年,令產銅之地設提舉司十九鑄錢,每一文准準至大銀鈔一釐。又鑄‘大元通寶’,每一文準‘至大通寶’錢一文。厥後省臣集議仍以用鈔為便,罷各處提舉司。終元之世,率皆以鈔為母,以錢為子,輕重倒置,終無善制云。”[1]《福建省志?金融志》載:“元初禁用銅錢,行用‘交鈔’、‘銀鈔’,但民間重錢輕鈔,習慣使用宋舊錢,且因紙幣貶值,不能取信於民,後來朝廷不得不恢復銅錢,與鈔混用。元代有些可汗有鑄過錢,但並非作為貨幣使用。據《新元史?鈔法門》載:‘然歷朝並鑄銅錢,蓋以備佈施佛寺之用,非民間通用也’。這種專用於寺廟作佈施用的錢,世稱‘廟宇錢’。”[2]“元初兼用‘交鈔’、‘銀鈔’,後銀、錢混合使用。”[3]中國錢幣叢書甲種本之十《福建貨幣史略》,主編林正平(統覽架構)、蔣九如(承擔全書文字總纂和拓片、圖片的審定),第三章“元明貨幣”第一節“元代貨幣流通”對此則作如是闡述:“元代幣制,由於蒙古族原先以白銀作貨幣,改國號為元後,舉凡借貸、貿易、物價、爵賞、賜功、買馬都用白銀,元世祖忽必烈以白銀五十兩鑄成蹄形的銀錠,把這種銀錠稱為‘元寶’,即元朝寶貨之意。以後歷代均沿用此稱謂。但在市場流通中主要行使紙幣,先後發行過三種紙幣:一是中統元年()發行的‘中統元寶交鈔’,以白銀為本位,一兩銀值錢一貫,以貫文為單位,面值有10文、20文、50文、30文、文、文、文、一貫、二貫等,加上後期發行的10文以下‘釐鈔’,共有10種;同時還發行一種以絲為本位,以兩為單位的‘中統交鈔’,二兩絲值銀一兩。二是至元二十四年()發行的‘至元通行寶鈔’,仍以銀為本位。三是至大二年()發行的‘至大銀鈔’,以銀為本位,以兩為面值,面值為一釐至二兩,分13等。發行紙幣初期,吸取金人濫發紙幣教訓,備有實物作準備金,還在各地設平准庫兌換白銀,主平物價,幣值相應穩定。後來,由於窮兵黜武,軍費開支浩大,紙幣增發不已,官府無法兌換白銀,便推行通貨膨脹政策,以新紙幣兌換舊紙幣,如以‘至元鈔’一貫換‘中統鈔’五貫,又以‘至大鈔’一兩換‘中統鈔’二貫。官方宣佈的貶值率,第一次為80%,第二次為50%,但不到一年,‘至大鈔’又大幅度貶值,又重新印‘中統鈔’、‘至元鈔’使用至元末。”[4]“元初禁用銅錢,行用‘交鈔’、‘銀鈔’,但民間重錢輕鈔,習慣使用宋代舊錢,且因紙幣貶值,不能取信於民,後來朝廷不得不恢復銅錢,作為紙幣的輔幣,與鈔混用。元代鑄了10多種錢,有蒙、漢文,但數量不多。”[5]“福建歸屬元後,主要行使紙幣及舊錢,道光《重纂福建通志?錢法志》載:‘成宗大德七年(),鄭介夫奏民間所在私用舊錢,准作廢銅錢行使幾於半江南矣。福建八路純使廢錢交易。’由此表明,福建在元代未鑄錢。福州市文物部門在年徵集文物時,發現有至元二十四年()起印製‘至元寶鈔’所用的銅版殘片,但是否表明福建在當時可能設有寶鈔庫、印造庫,而且印製過‘至元寶鈔’紙幣,還待進一步調查和研究。”[6]
平心而論,有寫聊勝無寫,“筆墨官司,有勝於無”。“編寫於年夏,歷時兩年有餘,四易其稿”之《福建貨幣史略》對於元代貨幣史的論述,終不免匆促、粗糙,僅停留在面上,實際上並未解決元代福建具體印鑄發行,流通使用哪些貨幣的問題。看來,該系列問題的深入探討,須要運用新發現的實物資料結合相關的史料記載來進行論證,以期取得新的進展。
******一******
西元年11月,蒙古大汗忽必烈廢棄“蒙古”國號,建立典出《易經?乾卦》之“大哉乾元”的新國號“大元”,以此表明“大元”已不再是蒙古單一民族的國家,而是多民族的一統國家。至元十六年()蒙古軍隊攻滅南宋,從而統一了中國。貨幣制度上,元代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發行不兌換紙幣的王朝。中統元年()七月,忽必烈詔令正式印行“中統元寶絲鈔”,規定以絲為本錢,以兩為單位,絲鈔二兩值白銀一兩。同年十月,又印行“中統元寶交鈔”,明確規定以貫文為單位,其面額有一文、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一貫文、二貫文等。“中統元寶交鈔”雖以貫文計,但與銅錢並無任何聯繫,究其原因政府為推行紙幣,在印製中統鈔的同時,即已禁止銅錢的鑄造和流通。“元初兼用交鈔、銀鈔”,然而迄今福建境內尚未見到傳世或出土元代紙幣實物。元代福建何時使用紙幣,更具體講何時使用中統鈔?只好以新發現的間接實物結合史料記載來加以小心求證。
近年來,臺灣學者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於福建閩江口馬祖列島鐵板澳大王宮內發現一方元代石碑,其上分二行以楷書鐫刻“林酉才喜捨中統鈔二十貫”計11字,中統鈔應為“中統元寶交鈔”之省稱,這足以佐證福建併入元代版圖後,“中統鈔”已經在馬祖列島得以普遍流通使用。“二十貫”不是一筆小數目,“林酉才”雖名不見經傳,但在馬祖列島一帶多少也是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這一發現,也足以證明因海防和漁業的日益重要,鐵板澳等各個聚落曾呈現一派繁榮之景象。福州市文史專家、林則徐紀念館原館長官桂銓所撰寫《閩人與錢幣雜記三則》之一“馬祖‘中統鈔’碑”言:“......以往,在馬祖有文字記錄的歷史中,鐵板(仁愛村)大王宮的石碑記載:‘林有才喜捨中統鈔二十貫’。在民國85年()一次偶然的機會裡被台大教授徐雪姬發現。徐雪姬教授在一份簡短的研究報告中指出:‘中統鈔發行於元世祖中統元年(),這種紙幣在南方使用要到年6月。到了年,元朝發行至元鈔,中統鈔的時代即告結束。因此林有才捐款時間當在年6月到年之間或稍長一點。’書中還附有石碑照片,字作楷書,雙行。我看了照片,發現‘林有才’應作‘林酉才’。當即詢問參加編書的曹先生,他說由於印書時間緊迫,校對不精,出現了錯字,‘有’字不對,應為‘酉’字。”[7]
另從有幸保存至今的元代福建民間契約的行文記載中,也能窺見“中統寶鈔”在福建境內的具體流通情況。中國古代屬於契約性質的文書,主要包括有田契、絕賣契、活賣契、租約、典約、過斷書、收養書及買賣童僕契約等等。總體上講,遺留至今數量不少。尤其民國和清代的契約甚多,而明代以及明以前的存世量甚少,元代及元以前的民間契約則更甚罕見,可謂寥若晨星。承蒙福州工業技術學校老師、契約收藏家林茂順先生慷慨出示兩張元代福建行省尤溪縣民間契約,使不佞有機會得以零距離接觸實物並抄錄全文。今試以標點斷句,以饗讀者。
(一)大德八年()三月陳鳴甫盡賣地契約
和順裡應仙園陳鳴甫祖上買來土名後地莊屋及地基並舊倉壹間,又後門山壹帶與兄/共分。就屋基及山舊倉□□□□地分壹半分山,東至丘天□□□頭火路,西至坑掘,南至坑,北至/火路班竹嶺,直上□□□□□□□,四至分明。又有山一號,地名□□□□竹穹,東至路,西至坷壟大田墘/田為界,南至大邱隔□□崎田小路為界。又有山壹號,地名賓貢洞,□□(東至)林後田,西至高山崙,南/至崎頂大坪,北至大烏岩田尾小路,直過為界,四至分明。今來欲得上件鈔兩應急使用,託人為中,將上/件屋基及舊倉並山地壹半分,情願賣與本里人阮神從,邇得盡契面中統寶鈔壹拾陸貫,交領/前去用度足訖。所有上件山及舊倉屋業壹半分隨即退還鈔主。壹面前去管業為主,向後更無/重帳交加等事,更不掛欠外人六親鈔物,且鳴甫當何解了,不涉鈔主之事。今恐仁言難信,故立親手/盡賣契字付買主前去收執為照者。
大德八年三月初六日陳鳴甫以丘契
中人吳神旺書
當日交領得上件盡賣契面交易,上件山地及倉基壹半分,契面中統寶鈔壹拾陸貫\足訖,更無欠少分毫。同前年月日陳鳴甫以丘
見鈔人吳神旺書
(二)至正九年()十月吳惠二賣屋山契約
二十八都半嶺保立賣契人吳惠二承祖基一/所,坐落地名漈頭保橋頭庵坪□樓屋地基,東至茶/坪嶺路後為界,西至溪,南至王宅田為界,北至坑口嶺/尾直上為界,其山四至分明。今來思得無物,應自情願/託人為中,將屋基山出賣與本都漈頭陳玉逯,三面言議價銀,契面係銀玖兩肆錢正,其銀當日交訖,/無欠分文。其屋基任許買主陳(玉)逯管業,架造大屋,蔭佑/子孫,千年永遠昌盛。其屋基山內四界明白,自賣之後,吳(玉)逯賣主房內伯叔兄弟子侄不敢妄言爭占,如有不/明且賣主出頭,知當不淑買主之事。今恐仁言難(信),故立/親手文契一紙,付與買主為照者。
至正九年十月日立斷契人吳惠二(花押)
中人林甚(花押)
見人張□(花押)
依口代書人陳□(花押)
從契約(一)記載可以得知,元世祖大德八年()三月前後,福建行中書省尤溪縣鄉村田地買賣已可使用元紙幣“中統寶鈔”來支付。從契約(二)記載可以得知,元惠宗(順帝)至正九年()十月前後,尤溪縣鄉村屋基地買賣亦可用銀兩來支付。
******二******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義大利商人兼旅行家馬可波羅口述聞名中外的《馬可波羅行紀》,其重要內容是關於馬可波羅在中國的旅行紀實,兼及途徑西亞、中亞和東南亞等一些國家和地區的情況。該書迄今已有五種漢譯本,其中尤以馮承鈞本較為審慎完備,被公認為最具有較高學術水準的譯本。《馬可波羅行紀》全書共四卷,其中第二卷“記大汗忽必烈及其宮殿都城朝廷政府節慶遊獵事,自大都西南行至緬國記沿途所經諸州城事,自大都南行至杭福泉州記東海沿岸諸州事”是全書之重點內容,其記載基本上符合當時實際情況。
《馬可波羅行紀》第二卷第一五四章《福州國》記載:“從行在國最後之信州(Cinguy)城發足,則入福州(Fuguy)國境,由是騎行六日,經行美麗城村,其間食糧帶毛帶羽之野味甚饒。......此外無足言者,請言他事。再行三日又十五哩,抵一別城,名稱武幹(Vugun),制糖甚多。居民是偶像教徒而使用紙幣。”[8]
據譯者馮承鈞考證:“武幹一地,似即尤溪。此城在延平府南直徑四十八公里。菲力蔔思(《通報》年刊至頁)曾云:‘自延平循閩江下行八十五里,至尤溪水匯流處,溯尤溪上行八十里,抵尤溪縣城。行人至此,捨舟從陸,而赴永春州及泉州府,是為自尤溪赴海岸常循之道。’我以為剌木學本之溫敢,應是今之永春,土語稱此名與波羅書之溫幹(Ungun)頗相近也。”[9]“余以為如謂其可對永春,亦可以對漳州北一百五十公里之永安。但此二城距建寧府皆遠,而永安相距有八十七公里也。菲力卜思雖謂永春有一傳說,昔有西方人至此,授以製糖術,然不能因此蘧謂製糖之所僅限於一地也(參看《通報》年刊頁)。”[10]“波羅之赴泉州不只一次,或經福州(本書下章),或經漳州(剌木學本下章),或直接取道永春(如菲力卜思之說)。武幹既為諸道所必經,而尤溪之名不僅限於一城,在唐代且包括今永安、永福兩縣境,今之永福即古之尤溪也。”[11]
同書第一五五章《福州之名貴》,馬可波羅述及:“應知此福州(Fuguy)城,是楚迦(Chouka)國之都城,而此國亦為蠻子境九部之一部也。此城為工商輻輳之所。居民是偶像教徒而臣屬大汗。大汗軍戍此甚眾,緣此城習於叛變,故以重兵守之。”[12]“有一大河寬一哩,穿行此城。此城製糖甚多,而珍珠、寶石之交易甚大,蓋有印度船舶數艘,常載不少貴重貨物而來也。此城附近有刺桐(Zayton)港在海上,該河流至此港”[13]“在此(福州)見有足供娛樂之美麗園囿甚多。此城美麗,佈置既佳,凡生活必須之物皆饒,而價甚賤。”[14]
據馮承鈞考證:“波羅所謂蠻子九部,蓋指南宋舊境,則雲南、建昌、土蕃等地與金國舊境皆不在數中。顧當波羅之者,行省時有遷移,頗難考證其名。姑就本書之記錄,參以《元史》之文,大致可以下列九省當之:(一)行在即江浙行省(一五一至一五三章)。(二)福州即福建行省(一五四至一五六章)。(三)揚州即江淮行省(一三九至一四二章)。......其餘二省未經本書著錄者,疑是湖廣、江西兩行省。但後章僅言蠻子九國,僅述行在、揚州、福州三省,但其他皆略,未識何故。”[15]“波羅謂有一河穿行此城,語意似不明,蓋河距城有三公里也。顧河兩岸皆有民居,迄於南門,人煙不絕,殆誤以為附郭為城內歟。此誤甚細,蓋今人亦常稱南臺為福州也。”[16]
同書之第一五六章《刺桐城》記載:“離福州後,渡一河,在一甚美之地騎行五日,則抵刺桐(Caiton)城,城甚廣大,隸屬福州。此城臣屬大汗。居民使用紙幣而為偶像教徒,應知刺桐港即在此城,印度一切船舶運載香料及其他一切貴物貨物咸蒞此港。是亦為一切蠻子商人常至之港,由是商貨寶石珍珠輸入之多竟至不可思議,然後由此港轉販蠻子境內。我敢言亞歷山大(Alxandi)或他港運載胡椒一船赴諸基督教國,乃至此刺桐港者,則有船舶百餘,所以大汗在此港徵收課稅,為額極巨。......蠻子九國,吾人僅言其三,即行在、揚州、福州是已。其餘六國雖亦足述,然敘錄未免冗長,故止於此。”[17]
年8月1日,馮承鈞在《馬可波羅行紀》第二卷譯後語中識言:“馬可波羅書第四卷以此卷最長而難題亦以此卷為最多。此卷專記中國事,論理地名可從中國,其實有不然者。此書不過是大德年間一部撰述,在中國人視之,不能算為古本,但因傳本太多,寫法不一,其難一。”[18]
治元史者,不可不讀《馬可波羅行紀》;同樣,治元代福建貨幣史者,亦不可不讀《馬可波羅行紀》。該書撰述於元成宗大德年間(-)。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底,忽必烈准許馬可波羅及其家人返鄉,同時派他護送蒙古國戚愛女闊闊真公主遠嫁伊兒汗國,即由泉州出航。《馬可波羅行紀》第二卷第一五四章《福州國》所載“居民是偶像教徒而使用紙幣”及第一五六章《刺桐城》所載“居民使用紙幣而為偶像教徒”,再結合新發現實物資料馬祖列島鐵板澳大王宮元代石碑鐫刻“林酉才喜捨中統鈔二十貫”及元“大德八年三月陳鳴甫盡賣地契約”文書“契面中統寶鈔壹拾陸貫”可以得知,該“紙幣”當為“中統鈔”或“中統寶鈔”。至於“中統鈔”和“中統寶鈔”二者到底為一種紙幣還是兩種紙幣。本人贊同中國錢幣學會王紀潔處長的觀點,即“實際上中統元寶交鈔才是忽必烈建元中統後正式統一全國貨幣,發行的紙幣,迄今發現元代紙幣以中統冠名者也均是‘中統元寶交鈔’是其實物證據。”[19]“中統鈔”和“中統交鈔”是福建民間對“中統元寶交鈔”的省稱而已。
******三******
無獨有偶,另據年4月29日中國新聞網一篇題為《肉身佛象坐墊全部文字首次公佈確定重修年代》的報導,也間接提到元代“寶鈔”可以在福建行省大田縣鄉間行使。
中新網4月29日電:據匈牙利歐洲華通社報導,匈牙利中華總會秘書長、陽春村追討章公六全祖師肉身佛像海外民間聯絡人李震先生日前通過與“大田縣陽春普照堂文物保護協會”林永團和林建婓先生等不斷交流、對比史料,一起研討了普照堂的歷史和祖師佛像的歷次重修情況,並根據在匈牙利博物館展出時間所拍攝的多幅佛像坐墊照片,經過辨認和分析基本確定了全文內容,並按文中記載確認其提及的重修年代為元初世祖忽必烈時期的年。
章公六全祖師肉身佛坐墊側面的兩行文字是相向而書的,其文字完整內容是這樣的:“本堂普照章公六全祖師自顯化後,歷經年載不紀,其詳始緣自(此處殘缺)誓鎮斯堂迨今。大元丙子,大劫一至,人物零丁,香火不興,災難屢至,始得本里勸道林章新世興等,運心抄願當坊眾戶寶鈔,卜擇壬辰年乙巳月壬辰日乙巳時,重塑祖師寶像,裝飾一新。祝願鄉閭肅靜,人物安康,兩暢時若,百穀豐成,子孫旺盛,災難潛消,凡有祈禱,立符心願,太(此處應殘缺三字)。至元貳十玖年五月朔。往普照堂僧一崇謹題,流傳後代觀記耳。”(注:“寶像”中的“像”實寫為“相”,“裝”實寫為“粧”。“歷”字為推測,但可確定為此字。)
坐墊的文字結合歷史可以瞭解到,大元丙子年即元世祖至元十三年,也是宋恭帝德祐二年和宋端宗景炎元年,即年,這一年至年初是試圖頑抗的南宋餘部與已經建國的元朝在中國南方交鋒混戰的年代。年2月,宋恭帝趙顯向元表降奉璽,但廣王趙昺6月在福州以宋端宗稱帝,8月文天祥受命為同都督諸路軍馬,立府南劍州(今南平),聚兵積糧,欲抗元支撐南宋東南半壁江山,當地民(眾)多積極回應,包括福建佘族首領陳弔眼、許夫人也投入抗元鬥爭,但最後都以失敗告終。這樣,戰亂的影響也勢必波及大田縣,導致當地遭遇“大劫”而“人物零丁,香火不興”。時局穩定後的年,當地村民眾為祈求時運,由村首林章新等號召眾戶捐獻錢款,占卜選擇吉日吉時重修了章公祖師佛像。元代至元(世祖忽必烈)二十九年五月朔(初一),為壬辰年乙巳月壬辰日,即西元年5月18日。
據《王村家譜?普照堂記》(陽春村清中期前稱王村)中的記載判斷,章公祖師37歲時坐化于宋哲宗元祐年間,這個時間斷為西元至年,比元初重修的坐墊早年至年,這個年代與荷蘭科學方法測定的佛像比坐墊早年左右的結果完全相符。(盧秀欽)
該報導中,章公六全祖師肉身佛像坐墊墨書文字與元代福建貨幣史間接有關的原始記載著墨不多,僅是“大元丙子,大劫一至,人物零丁,香火不興,災難屢至。始得本里勸首林章新世興等,運心抄願,當坊眾戶寶鈔卜擇壬辰年乙巳月壬辰年乙巳時,重朔祖師寶像,裝飾一新。”其中“勸首”應理解為勸導及講明事理使人聽從的帶頭人。“林章新世興”是一人還是二人?有兩種推測,一是林章新字世興,此為一人;一是林章新、林世興,此為二人;但關係不大,筆者傾向於後者。林章新、林世興亦同樣名不見經傳,不知《王村林氏家譜》可有此二人事蹟之記載否?“運心抄願,當坊眾戶寶鈔”應理解為抄寫心經,改變命運,當著坊里眾戶帶頭捐獻至元通行寶鈔。可惜的是,所捐“寶鈔”具體數目略而不述。
福州市文史專家王鐵藩在十年浩劫期間,曾任職於福州市革命委員會宣傳組。作為一名普通工作人員在民間徵集到一些珍貴的歷史文物,同時撰寫《福州發現五代十國時期閩鉛幣和元代秤權、鈔版》一文。茲摘錄有關元代鈔版部分內容:“四、元代印鈔票的殘銅版一件,從文字和錢串形狀可以看出是五百文的至元通行寶鈔的印版。自建國以來,福建省發現元代文物較少。......至元寶鈔銅版印版,在福建省也是第一次發現。元朝在全國各省都設有寶鈔庫、印造庫,這件銅鈔版殘件發現於福州,可能就是從當年印造庫遺址出土的。”[20]《福建貨幣史略》謂“福州市文物部門在年徵集文物時,發現有至元二十四年()起印製‘至元寶鈔’所用的銅版殘片”所斷言“年”發現,其出處恐係子虛烏有。
元代福建行政區劃建置名稱變化較為複雜,總體可概括為:“入元,設福建等處行中書省,後併入浙江行省,而置福建道宣慰使司,統轄八路、二州、四十八縣。元末,復為省。”[21]稍具體講:“元初福建隸江西行省。至元十五年(),獨立設省,稱福建行省,治福州;十六年又在泉州增置泉州行省,十七年,兩行省合併,稱福建行省,治泉州。至元十九年(),並江西、福建兩省為一,繼而分置福建、泉州兩省,先治漳州,再遷福州。以後省並頻繁,至大德三年()又併入江浙行省,而置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師府,分領福建八路、二州、四十八縣。此制歷至至順朝。至正十六年(),又以福建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改置福建行省。後因軍事需要,又有建寧分省,泉州分省,興化分省和延平分省的建制。”[22]
《續文獻通考》卷九《錢幣考》載:“至元二十二年()正月,詔民間買賣金銀馳其禁。先是定金銀價,禁私自回易,至是詔曰金銀係民間通行之物,自立平準庫禁民間私相買賣。今後聽民間從便交易。”[23]“二十四年()三月,更行至元寶鈔。以僧格為尚書省平章政事,更定鈔法,頒至元寶鈔,中統鈔通行如故。以至元寶鈔一貫文當中統鈔五貫文。子母相權,要在新者無冗,舊者無廢。凡歲賜周乏餉軍,皆以中統鈔為準。”[24]“又曰至元鈔分一十一料,二貫、一貫、伍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五十文、三十文、二十文、一十文、五文。”[25]“至元二十五年()正月,毀中統鈔版。”[26]元世祖至元十五年()福建即獨立設行中書省,治福州。元代行省為一級政區,統路;路為二級政區,統府、州、縣;州有屬縣。但也有府、州不隸於路,而直屬於省,稱直隸府、州;路、府、州也有不領縣的。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前後,福州作為福建行省治所,按理應設有寶鈔庫和印造庫,故印製、發行“至元通行寶鈔”是沒有問題的,福州所出土至元通行寶鈔伍佰文殘版即是明證。
******四******
年7月,福建泉州灣後渚港發現一艘古代沉船,古船僅剩下甲板以下部分,經考古發掘於年正式出土。經過研討,多數學者認為大約沉沒在南宋端宗景炎元年()前後,是艘泉州製造的福船型遠洋貨輪,代表著當時世界最先進的造船技術。但也有部分學者認為這是一艘元代沉船,“泉州後渚港,挖出一隻古船,艙內有宋末的‘咸淳元寶’,有些人就判斷古船為宋代船舶。我們以為船上有宋錢,未必就是宋舶。宋室雖亡,而宋錢還在全國流行,一直到明清之際。......綜上所述,證實了我們的持論:宋王朝雖亡,而民間還是試用宋錢。所以說元代是錢鈔並用,應該加以這樣的說明,並用的是元鈔和宋錢,而不是歷朝大汗都另有鑄錢,和他們所印的寶鈔並用。根據以上分析,泉州古船雖然出土有宋錢,不能證明它一定就是宋舶。特別是古船上出土的一枚竹尺和一批標明‘南家’記號的木牌,已經告訴我們化石般不可移易的時代性質。廈門大學辛土成先生對此別有見解。他在《試論泉州灣古船的沉沒年代和性質》一文說:宋代官尺,有宋三司布泉尺,有人測定,約合0.公尺。傳世品中,有0.39,0.,0.公米。今泉州灣古船出土竹尺,並非接近宋尺,而與宋制相距甚遠。《續文獻通考》引明代唐順之的話:‘今欽天監表尺,乃元郭守敬所造,合市尺只得八寸強。’按此件元欽天監表尺,約合0.米,實與古船出土的竹尺全長為26釐米接近。廈大陳碧笙先生在《泉州灣古船沉沒年代小議》中說:辛同志從文獻記載和文物資料,論證出土竹尺一件,全長26釐米,並非接近宋制,而相差甚遠,但與元代欽天監表尺(約合0.6米)者接近。文認為這一發現很重要。因為一代度量衡的制定,必須在新統治比較安定鞏固之後,才會加以考慮,絕不會倉猝改訂於兵荒馬亂之時。足以旁證古船既非沉沒於蒲壽庚在年降元之後,亦不會沉沒於張世傑回攻泉州之時。陳先生又說:關於古船出土木牌,標明南家記號者計一十八件,有十六件在第六艙之中。據伯希和考證,古代蒙古寫作Nankias或Nangias。徐蘿莘《三朝北盟會編》卷《汪若海劄子》,謂降金之北方漢人,稱宋人為南家。由於‘南家’一名的發現,亦足以斷定,古船應該沉沒於蒙古滅宋之後。”[27]至元十四年(),忽必烈詔令於泉州設立元代第一個市舶司,旋於慶元、上海、澉浦增設三個市舶司,“令福建安撫使楊發督之”。
元世祖忽必烈所制定的民族四等級制(即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其社會地位為,蒙古人居首,色目人次之,漢人又次之,而南人最下。所謂南人者,即南宋遺民也。)給元朝的發展帶來不少消極的影響。由於民族矛盾的日益激化,福建各地抗元鬥爭此起彼伏,持續不斷,直到元朝滅亡迄未停止過。既然論斷泉州灣沉船為元代船舶,也就證實元代福建民間在行使元代紙幣的同時,也在行使前朝舊錢。
地不愛寶。自6年7月福建省錢幣學會成立,迄今已有30餘年,其間福建境內出土發現所謂明代“洪武窖藏”銅錢次數已不下6起,見諸報導者至少有2起。
其一,羅宜生,蔣訓前《漳平永福出土明窖藏古錢初考》。茲摘要轉錄如下:
2年5月中旬和年6月下旬,漳平縣永福鎮村民先後兩次在福裡嶺頭坪陳氏祖祠左側後山挖土時發現窖藏古錢約30公斤左右。經有關人員到現場調查察看,除出土時被挖土工人和圍觀群眾拾走部分銅錢而散失之外,至今還保存在民間錢幣收藏者和有關單位的古錢約有90多種種類多個版別。年代上起西漢前朝,下至明代洪武年間,先後跨距1年。
經初步整理可分為:
(一)宋代以前的主要錢幣品種。(1)西漢前期的“半兩”,僅存三四枚,大小不一,......(2)“五銖”、“貨泉”數量也少,錢文被腐蝕嚴重,......(4)唐“乾元重寶”僅見四枚,......(5)還有前蜀“光天元寶”、南唐隸書“唐國通寶”、後周“周元通寶”等錢幣的品相較差。
(二)品種繁多的宋錢。根據出土調查,這批古錢中的宋錢種類有50多種,主要有“熙甯元寶”、“元豐通寶”、“崇寧通寶”、“宣和通寶”、“淳熙通寶”、“開禧通寶”、“淳祐元寶”、“天聖元寶”、“熙寧元寶”、“景定元寶”等宋錢。還發現幾枚金代“正隆元寶”、“大定通寶”和元代八思巴文“大元通寶”、楷書“至正通寶”等。
(三)版別繁雜的明“洪武通寶”小平錢。明代朱元璋稱帝,建元洪武,始鑄“洪武通寶”錢。據《明史?食貨記》載:“明太祖即位,頒‘洪武通寶’錢,其制凡五等......各行省皆設寶泉局與寶源局並鑄,而嚴私鑄之禁。”......僅對這批出土數百枚的“洪武通寶”小平錢,按面文可分為大字、小字、連輪、接郭和星點等;按錢背有光背、星月、背浙、背福、背北平、背桂等。......還有一枚背福雙點通“洪武通寶”小平錢,較罕見,因“洪武通寶”背福系列套錢中的小平錢長期以來以單點通充之,雙點通“洪武通寶”面世甚少。
三、窖藏古錢的年代與成因分析。據明《續通考》載:“洪武二十七年()八月,帝乃諭戶部,令有司悉收民間錢歸官,依數換鈔,限半月內凡軍民商賈所有銅錢悉送赴官,敢有私自行使乃埋藏棄毀者罪之。”明政府為推行大明寶鈔,頒佈法令和嚴勵措施,禁止使用銅錢。......綜合上述情況分析,窖藏錢幣時間為明洪武至宣德年間(約-)是不可置疑。窖藏原因出於兵亂還是洪武禁用銅錢有關?有待於再考。[28]
其二,曾注明《泉州陳埭岸兜出土洪武缸藏銅錢簡報》。文不長,茲全文轉錄:
年4月25日,泉州陳埭鎮岸兜村民丁愛文在舊宅清基建房時,位於原大廳近天井處出土一個陶缸,內裝方孔銅錢斤。該批銅錢佈滿綠鏽,但字跡清楚。經整理,發現年代最晚的銅錢為洪武通寶,斷定這批銅錢為洪武年間所藏,其各種年代的數量如下:
一、漢五銖6枚。
二、唐開元枚,點總量近1%,說明洪武年間仍在市場流通。
三、五代十國錢僅發現20幾枚南唐開元和唐國通寶錢,其中一枚真書唐國通寶相當工整。
四、宋錢除靖康、重和外自宋元通寶至咸淳元寶各年號錢都有,宋錢占總量96%。其中較少見的銅錢有:崇寧通寶小平錢一枚,開慶、端平小平錢各二枚,大宋元寶小平錢三枚。
泉州地區幾次各出土上百斤宋錢,從未見過重和通寶和大觀折拾大錢,而靖康元寶卻較常露面,光筆者就有幸先後揀到三枚。
五、金朝大定、正隆各10餘枚。折二型大觀一枚。
六、元朝八思巴文大元通寶12枚,至大通寶25枚,至正通寶一枚。
七、元末天定通寶小平錢一枚。
八、明,大中通寶光背小平錢9枚,光背折二折三錢各一枚,洪武光背小平錢枚,背福枚,背浙25枚。洪武二福、五福各一枚,十福5枚。
九、越(安)南大治通寶三枚,大治通寶發行年代為西元—年,即至正十八年--洪武年間。這些銅錢下窖於洪武年間,說明越(安)南鑄造的大治通寶發行不久即流入泉州,足見越(安)南和泉州當時商貿之密切。[29]“洪武窖藏”既證實元代福建民間主要行使宋代舊廢銅錢,同時也證實了北宋所鑄銅錢以小平錢為主,而南宋所鑄銅錢則以折二錢為主。
綜上所述,元代福建貨幣史有鈔、有銀、有錢相輔流通。“錢不常鑄,其用視銀、鈔為後,而銀之用,不及鈔之廣。”福建在大元王朝統治92年時間裡,先是行用紙幣“中統元寶交鈔”,自世祖至元二十四年()三月起,主要行用福建行省治所福州印製的紙幣“至元通行寶鈔”。銀兩的使用雖不及紙幣之廣泛,但在民間仍較為普及。銅錢的使用,市面元代銅錢如八思巴文“大元通寶”和楷書“至正通寶”等,數量不多,亦非福建所鑄。儘管至元十四年(),禁江南用銅錢,到至元十九年()市舶司尚可以銅錢易海外貨物,到至元二十三年(),就連海外貿易也禁用銅錢,但在福建民間仍大量使用前朝即南北宋所鑄的舊廢銅錢。
注釋:
[1][清]陳壽祺:《重纂福建通志》卷之五十三《元錢法》,同治戊辰春正誼書院版。
[2][3]福建地方志編纂委會編著:《福建省志?金融志》,第18頁,第27頁,新華出版社,年3月。
[4][5][6]福建省錢幣學會編著:《福建貨幣史略》,第48-49頁,中華書局,1年10月。
[7]官桂銓:《閩人與錢幣雜記》,《福建錢幣》第15期,年12月。
[8]馮承鈞譯:《馬可波羅行紀》,第-頁,上海書店出版社,年12月。
[9][10][11][12][13][14]同上,第-頁。
[15][16][17]同上,第-頁。
[18]同上,第頁。
[19]王紀潔:《元代中統鈔名考》,《中國錢幣》年第6期。
[20]王鐵藩:《福州發現五代十國時期閩鉛幣和元代秤權、鈔版》,《文物》年第7期。
[21]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福建歷史地圖集》,第頁,福建省地圖出版社,4年4月。
[22]同上,第40-44頁。
[23][24][25][26][明]王圻:《續文獻通考》卷九《錢幣》三,考二八五四——二八五五,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0年1月。
[27]朱維幹:《福建史稿》上冊,第-頁,福建教育出版社,5年2月。
[28]羅宜生、蔣訓前:《漳平永福出土明窖藏古錢初考》,油印打字稿。
[29]曾注明:《泉州陳埭出土洪武缸藏銅錢簡報》,油印打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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